[2024年4月後香港成立公司最新版]
有限公司 同 無限公司 三大分別
- 有限公司指,股東的責任通常僅限於其所持有的股份數額。換句話說,如果公司遇到債務問題,股東通常只需支付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價值,而不需要承擔個人財產的風險。通常有限公司股東股份數為10000股,因為方便後續買賣股份及只有10000蚊的責任承擔。
而無限公司最大的特點是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無限的個人責任。這意味著如果公司遇到債務問題,股東可能需要以個人財產來承擔公司的債務。 - 有限公司的結構通常包括股東、董事、公司秘書和註冊地址等。中小企業股東及董事大多數都是同一人擔任,因為開立銀行及相關事宜大多都同時需要董事及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住址證明及公司的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SCR),為免有額外麻煩,都是由同一人士擔任。
無限公司大多都是「獨資經營」(sole proprietorship)和「合夥業務」(partnership),沒有所謂股權之分。 - 營運成本方面,有限公司及無限公司每年都要交商業登記證費用(Business registration, 簡稱BR),2024年度4月前為$2150,2024年後則為$2200。
有限公司必須要每年委任持牌會計師(CPA Practicing) 審計報告(Audit Report)及周年申報表(NAR1),通常都會委任專業持牌秘書公司(持TCSP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可以到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 查詢秘書公司名稱。
而無限公司則可以自行做財務報表去應付稅局,不需要委任持牌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