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在成立周年日后 42 天内递交周年申报表(俗称“年审”)。公司注册处不会发信提醒,逾期便要缴付较高登记费,甚至被检控。交给我们跟进,按时无忧。
周年申报表(公司注册处表格 NAR1)是公司每年向公司注册处递交的最新资料,内容包括:
即使公司过去一年没有任何变动,也必须按时递交。
私人公司须在每年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后 42 天内递交,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延长期限,也无权豁免较高的登记费。政府登记费按递交时间计算:
| 递交时间(由成立周年日起计) | 政府登记费 |
|---|---|
| 42 天内 | HK$105 |
| 超过 42 天但不超过 3 个月 | HK$870 |
| 超过 3 个月但不超过 6 个月 | HK$1,740 |
| 超过 6 个月但不超过 9 个月 | HK$2,610 |
| 超过 9 个月 | HK$3,480 |
未有或逾期递交周年申报表属刑事罪行。根据《公司条例》第 662 条,公司及每名责任人均可被检控,最高罚款 HK$50,000,持续违规每日另加 HK$1,000。
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地址、股本、股东、董事及公司秘书等资料,须反映截至申报表制备日期的最新情况。
私人公司须在每年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后 42 天内递交;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延长期限。
代办服务费 HK$400,另需缴付政府登记费:在 42 天内按时递交为 HK$105。
须按逾期时间缴付较高的登记费(HK$870 至 HK$3,480),而且属刑事罪行:公司及每名责任人均可被检控,最高罚款 HK$50,000,持续违规每日另加 HK$1,000。
根据《公司条例》第 5 条申报为不活动的公司,无需递交周年申报表。